北京印刷學院2014年招生章程
一、學校概况
學校隶屬於北京市,是由原國家新闻(wen)出版总署和北京市共建的全日製普通高等院(yuan)校。經過(guo)50多年的发展建設,學校已經成為學科特色鮮明、師资力量雄厚、科學研(yan)究(jiu)创新、辦學格局開阔的傳媒類大學。
二、招生機構
學校在招生工作(zuo)中建立了完善(shan)的組織管理體系,設置了專門的招生工作领(ling)导小組(zu)和招生辦公室,以確(que)保(bao)招生各環節的順利運行。招生工作领导小組由(you)主管校领导任組长、主管教學的校领(ling)导和紀委书記(ji)任副組长,成員由招生辦公室、教務處、學生處等相關職(zhi)能部門的负責人組成,主要職責是指导(dao)全校招生工作的总體規劃和政策(ce)執行。
三、錄取原則
學(xue)校招生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(qu)、直辖市製定的招生工作相關規定(ding)進(jin)行,確保招生計劃得到嚴格執(zhi)行,始終贯彻按照考生所報志愿擇優(you)錄取的基本原(yuan)則。在平行志愿的處理上,各志愿(yuan)間同等對待,不存在(zai)先(xian)后順序差异;對於非平行志愿(yuan),則按照考生志愿的具體順序進行錄取(qu),当第一(yi)志(zhi)愿的錄取生源不足時,學校依(yi)次錄取(qu)后續志愿的考生以確保招生名额的完成。
學校在調阅考(kao)生檔案的過程中,將充分承認並執行各省、自治(zhi)區、直辖市製定的针對(dui)特殊考生群體的加分或降分政策(ce)規定。
3.限於目前師(shi)资条件,非英(ying)语语種考生入學后须改學英语;錄取无(wu)男女比例限(xian)製。
4.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须通過學校單独組織的專(zhuan)業加試及生源地(di)藝術統考,文化成績達到規定分数線。藝術類專業文理兼收,按照"專業成績(ji)、文化成績各占50% 的加權綜合分"錄(lu)取。
5.報考(kao)工業設計專業的考生,同等条件下(xia)有美術基(ji)礎者優先錄取。
6.報考學校的考生具(ju)有(you)文藝、體育(yu)特长的(de),同等条件下優先錄取。
學校招生體(ti)檢工作嚴格(ge)遵循教育部和衛生部聯合颁布的《普通高(gao)等學(xue)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导意见》及其相關規定執(zhi)行。根據(ju)不同專業對學(xue)生身體条件的具體要求,學校明確規定色盲或色弱考生在報考時需(xu)要(yao)特別注意專業限製。
8.實(shi)行高考新方案的(de)個別省市錄取規則:(1)江苏省按照该省普(pu)通高校招生錄取相關文件精神執行。我(wo)校普通類招生對選測科(ke)目設有具體要求,其中理工(gong)類考(kao)生需選測物理作為必選科目,文史類考生需選測历史作為必選科目,另外(wai)一門選測科目則不做特殊(shu)限製。對於符合江苏省(sheng)規定(ding)的基本報考条件的考生,即選(xuan)測成績達到(dao)2B等(deng)級、必測成(cheng)績達(da)到4C等(deng)級、技術科目合(he)格的考(kao)生,我校將按照考生的投檔(dang)分数(shu)進行綜合評估,擇優錄取。藝術類專業的招生則针對符合江苏省藝術類報考基本条件的考生,即學業水平測試中D級科目不超過三門(men)的考生,按照我校製定的藝術類(lei)專業錄取(qu)規則進行綜合考量,擇優錄取。(2)北京(jing)地區高職招生執行高會統招政策,各(ge)專業對會考科目及等級的具體要求均(jun)按照北京市相關規定執行。在考生的會(hui)考科目及等級(ji)達到學校要求的前提条件下,我校將根據考(kao)生在高考中的(de)语文、数學、外语(yu)三科目成績進行(xing)錄取評估和排序。
9.為落實教育部卓越工程師人才教育培养計劃(hua),我校開設印(yin)刷工程(毕昇班)、機械工程(卓越班)。毕昇班、卓(zhuo)越班學生从新生中進行選(xuan)拔。
為(wei)了(le)進一步提高编輯出版學專業的人才培养質量,我校專門(men)開設(she)了编輯出版學(韬奋班)这一(yi)特色班級,旨在培养適(shi)應出版(ban)行業发展需求的專業人才。
四、錄取與入學
1.錄取工作采取計算機網上錄取方式。錄取(qu)通(tong)知书均以特快專遞方式寄達考生,同時通過學校網頁(ye)及各省市招生辦(ban)予以公布。
學校各招生專業的學費標準嚴格(ge)按照教(jiao)育部及北京市有關部門製定的學費管理規定執行,確(que)保收費的規範性和透明(ming)度。本科阶段學費按專業類別分檔設(she)置:外语類專業5000元/學年(nian),文史類專業4200元/學年(nian),理工類專業(ye)4600元/學年(nian),藝術類專業10000元/學年(nian)。高(gao)職(zhi)阶段學費標準為:文史類、理工類專業(ye)均為6000元/學年(nian),藝術類專業12000元/學年(nian)。
3.學生入學后全部要求住校(xiao),宿(su)舍實行公寓(yu)化管理。根據北京(jing)市有關物价(jia)標準,按照住宿条件不同(tong),住宿費為(wei)750元/學年(nian)-1500元/學年(nian)。
4.對於不(bu)報到的(de)考生,學校將於(yu)開學兩周后,將(jiang)其檔(dang)案退回生源地高招辦。
五、其他
學校建(jian)立了(le)涵盖奖勵、貸(dai)款、资(zi)助、补助、减免等多個維度(du)的五位一體资助體(ti)系,形成了完善的學生资助保障網絡(luo)。在奖學金方(fang)面,學校按照學年度進行評定(ding)和(he)发放,其(qi)中學校等級奖學金(jin)的金额範围為1000元至5000元(yuan)每人次,來自企業的奖助學(xue)金金额更高,達到1000元至12000元(yuan)每人次,充分(fen)體現了社會企業對學生成长的支持。此外,學校還(hai)為符合条件的學生提供國家奖學金、國家(jia)勵志(zhi)奖學金、北京市國家助學金(jin)等多類別的奖助項目,使(shi)得全校約(yue)1/3的學生能够获得相應的(de)奖助(zhu)學金资助。
